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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民心 泸县织牢联合监管网 追缴违规使用死亡人员个账资金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1-26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泸县建立机制、部门协作,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解决死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被违规使用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医保基金流失。

你好,你父亲钟某某死亡后由于单位未及时报告死亡时间,多划拨的个人账户7900元被你违规使用。根据医保管理法规定:参保职工死亡后应及时到医保局办理停止参保和待遇享受的相关手续,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如有骗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如果骗取情节严重的,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请你配合退回死亡后使用的费用。”

连日来,一个个追款电话从泸县医保局打出,一笔笔违规使用资金被追回。今年10月以来,泸县全面清理死亡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迅速开展死亡参保人员基金追收专项工作。本次专项行动共需清理追缴119人6.4万余元,目前已追回多划拨个人账户43人3万余元,还有近3万余元正在追缴中。

为了解决机制的缺乏导致出现参保人员死亡后医保个人账户的继续划拨和被违规使用的问题,确保全面清理和追收工作收到实效,泸县出台了《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死亡参保人员医保基金追收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和县医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为成员单位的泸县死亡参保人员医保基金追收工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县镇(街道)、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凝聚共识,从源头上防范医保基金流失。

泸县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建立信息交互长效机制,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工作。由社保局提供死亡人员信息、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信息;公安局提供户籍信息、居住信息;民政局提供救助对象死亡参保人员名单和火化人员名单;人社局提供社保卡办卡相关信息、死亡参保人员信息;卫健局协助提供各镇卫生院通过死因监测系统上报的死亡参保人员名单。各职能部门通过各自渠道收集死亡参保人员信息后,每月10号由医保局进行汇总,并将汇总信息向相关部门推送,实现信息共享,堵塞医保信息漏洞。

泸县各部门各司其职,开展专项行动,守好“救命钱”。县医保局加强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各个环境责任落实。县医保局主要通过医保经办过程中发现和各镇(街)上报以及上级医保部门下发的疑似死亡参保人员信息个人账户被违规使用人员。将收集到的人员信息与社保、民政、卫健、公安部门和镇(街道)核实比对,对确定已死亡参保人员,立即终止医保待遇,并从系统扣回多划拨个人账户余额,以减少医保基金的流失。

县法院负责依法对县医保局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做出裁定。对准予执行的强制执行申请移送执行。在审理涉及医保基金给付纠纷的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的线索,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予以监督;需要对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审查工作;对案件所涉行政争议,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化解工作。

县检察院负责对涉及医保基金案件的诉讼和执行监督;对侵害医保基金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行为及时提起公益诉讼;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县公安局负责及时提供户籍信息、居住信息支撑,实现医保参保信息的比对、核实;开展对骗取医保基金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曾佐然、吴文洁)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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