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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隆昌3个密接“遭起”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8-03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广大居民利益的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

  近日,内江隆昌公安局通报了2起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案例,详情如下:

  案例一:

  7月24日,隆昌市民周某(女,27岁,新冠密接人员)从成都返隆工作,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既不向社区报备,也未进行三天二次的核酸检测,其在家生活和外出工作,造成父母、弟弟和同事等成为次密人员被隔离,并引发群众恐慌,给该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风险隐患。

  7月27日,隆昌市公安局接报警后,古湖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并对其居住地和工作地进行消毒。

  目前,周某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二:

  隆昌市黄家镇居民徐某(男,45岁,新冠密接人员)、徐某东(男,25岁,新冠密接人员),两人系父子关系,为躲避成都新冠疫情,两人分别于7月24日、7月25日返隆。但两人均不遵守防疫规定,既不向社区报备,也未进行三天二次的核酸检测。

  7月27日,两人听说成都的同事确诊新冠肺炎后,才慌忙赶往隆昌市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且仍未报告社区和落实居家隔离。

  7月28日,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成都市成华区疾控中心通报徐某父子为成都病例文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对徐某父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后,及时通知公安和街道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并对其居住地、活动地进行消毒。

  目前,两人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部门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故意隐瞒行程、不如实提供接触史、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

(来源:内江疾控)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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