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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2023|纳溪2家诊所涉嫌未明码标价被立案查处!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1-20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精神,结合“春雷行动2023”整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抗原检测试剂、防疫药品、防护用品等涉疫医疗药品用品价格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涉疫物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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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2家诊所开展诊疗服务、销售药品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制作询问笔录,已立案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郑重提示:

  广大诊所、药店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信经营,谋取合理利润,做好明码标价,严禁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

  市民如发现相关经营者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受理、处置,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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