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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即日起开展“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1-26

  近日,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无死角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

  《通知》明确,按照“四个一律”:

  整治重点,紧盯这些重点行业

  各行业监管部门紧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矿山、危化、特种设备、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清单制管理,全面辨识风险,对标查找隐患,照单规范操作,动态整治销号。

  攻坚行动期间,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逗硬考核,严重查处走形式的行为

  《通知》强调,“一票否决”逗硬考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3个综合巡查组对各区县、园区开展“排险除患”专项督导暗访,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逗硬安全生产党政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拒不开展“排险除患”集中攻坚或工作走形式的严查重处。

  对攻坚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一案四查”要求追查事故责任,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必追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倒查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屡屡重蹈覆辙。

  (来源:泸州发布)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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