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3-12
在“315”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1日至12日,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以辖区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专营店、大型商场超市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所经营的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规定条件进行陈列、储存化妆品等。



同时,检查组现场向化妆品经营者宣传讲解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观念和自律意识,要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得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销售非法自制化妆品。
此次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5家,现场责令整改4家。(徐号莲)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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