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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我是法官我承诺”|强化执行公开,承诺限期办理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4-07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我是法官我承诺”行动,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在执行行动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执行措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龙马潭区法院“我是法官我承诺”|强化执行公开,承诺限期办理(图1)

  强化执行公开。一是通过阳光执行小程序、智慧执行APP公开执行案件流程。二是及时反馈案件进展,构建线上线下双公开机制。三是强化执行裁判文书公开,全方位接受监督。

  改进方式方法。一是充分运用律师调查令,延伸财产查控的触角。二是加强财务审查,深挖涉案财产。三是创新拍卖财产宣传方法,切实提高拍卖成交效率,强化执行声势。

  承诺限期办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映集中的涉众涉稳执行案件,实施一件执行案件、一名主管领导、一名责任法官、一套整改措施、一个完成时限的要求,倒排工期,高标准严格执行,集中力量抓整改,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方式服务于民。

  我是法官我承诺。龙马潭区法院在办理简某某、马某某等人与泸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需要给简某某、马某某等人办理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双加街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但因该小区未办理土地产权证书,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住房问题系涉及群众的民生大事,为了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本院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牵头,多次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座谈,协调处理土地产权证书办理,于2020年12月25日办理了上述房屋所在宗地的土地产权证书。同时本院向党委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促使各部门积极主动办理,及时推进办证进展,对泸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财务审查以及特别调查措施,优先保证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并作出如下承诺:于2021年4月30日前督促完成房屋勘验测绘,于5月15日前完成不动产权初始登记,于6月30日前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办理完毕。(陈绍武)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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