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7-13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汪某某申请执行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钱某某履行所欠5000元债务,钱某某多次承诺还款但均未履行。最后,为达到躲避执行的目的,钱某某将手机号码停机,天真地以为这样便无法找到他。
由于钱某某年近六旬,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不乘坐飞机、高铁等,也没有高消费行为,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对其产生的影响较小。基于此,执行法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临时性控制措施。
通过公安机关的配合,大数据中心发现钱某某在江阳区滨江路凝光门附近一个小茶馆出现,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将其抓获,并移送至龙马潭区法院。
归案后,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钱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态度诚恳地写下了悔过书,让其女儿代为清偿了5000元,并当面向汪某某承认错误并取得对方的谅解。但是,考虑到本案的社会影响性和钱某某的主观恶意,法院仍依法对钱某某处以5日的司法拘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法院“躲猫猫”,认真履行所欠债务,诚信做人才是正途。(王爱国)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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