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8-01
7月28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显波带队,抽调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市特检所、兴泸燃气技术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纳溪区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充装站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压力管道检验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人员管理情况等方面查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溪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周云波、副区长赵安清,以及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和属地镇街主要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抽查了四川泸州三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护国站和四川东晨燃气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分别从企业管理制度、设备技术档案、人员管理、应急处置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查看企业运行情况,查阅相关资料验证企业日常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抽查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瓶及储罐等特种设备现场使用情况,验证了部分设备安全附件有效性。检查组通过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和整改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层级责任和内部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王显波副局长综合检查组意见对纳溪区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管理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限期对存量未开展检验的压力管道开展全面安全评估并办理相关手续;二是从即日起全面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城镇燃气管道新建(改扩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周云波副区长强调,全盘接收检查组的意见,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下来要认真吸取“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以点带面对全区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始终把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放第一位。(牟强 王燕)
编辑:邱果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