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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南溪区:骑车无辜被树枝砸伤,人民调解获赔4800元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8-04

  “你们如果不给我解决,我就只有去信访。”日前,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刘某到政府怒气冲冲对工作人员说。

  伍某因门前的树木遮挡了光线,于是请朋友贾某无偿帮忙砍树,在砍伐树木时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示及围栏,刘某骑摩托车路过伍某门前时,被砍伐掉下来的树枝砸伤,花去医药费4000多元。伍某和贾某相互推卸责任,均认为与自己无关。刘某、伍某和贾某三人多次协商无果。

  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伍某和贾某讲解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无偿帮工致人损害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了伍某和贾某的责任,二人砍树不设置警示标示及围栏,均存在过错,也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影响了二人的友情。

  最终,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达成了协议:伍某赔偿刘某3200元,贾某赔偿刘某1600元。(罗晶)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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