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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法院:再行动,监督鉴定收费之纳法责任担当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8-13

  近年来,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工作中,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等对外委托鉴定案件呈现数量大、范围广的特点,所以,鉴定机构的收费与广大涉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息息相关。

  2020年,曾有申请人提出书面质疑,认为市外某鉴定中心超标准不合理收费,经我院初查后发出司法建议,后主管部门认定该鉴定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的事实并作了相应的处理(我院微信公众号曾有刊发)。

  为了进一步督促鉴定机构合规合理收费,控制诉讼成本,尽量避免和减少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近期,纳溪法院向有关法医类鉴定机构发出商请函,主要从规范鉴定费用收取、规范认定疑难复杂情形基础上增加费用收取、规范差旅出勘费用收取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督促意见。

  收到商请函后各鉴定机构积极回应,表示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做到有依据收取费用,全力配合好、支持好、服务好人民法院的审判中心工作。

  据统计,近一年来,在102件司法技术对外委托鉴定案件中,通过不进入鉴定程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精简申请委托鉴定项目、沟通监督鉴定费用收取等方式,共为当事人节约鉴定费用30余万元。

  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让每一名当事人在司法鉴定中不花“冤枉钱”,我们再出发再行动,彰显纳法的责任担当。(牟成礼)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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