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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泸县建校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校园告家长书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8-26

泸县建校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校园告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学生视力,争取学生家长理解支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我校就相关手机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禁止使用手机

      1. 全校学生均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2.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进校的,由家长向所在班级班主任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并严格按照学校手机管理执行,进校后统一交班主任管理,在放长假(不含周末)时予以归还(比如:有个别路途较远到我校就读同学,因确需在路途使用手机,这种视为极个别特殊情况处理)。

      3.执行时间:从2021年秋期开学开始正式执行。

      二.学校应急通讯保障配套措施

      1.保证校园内电话畅通:寝室(座机规定时段)保证使用正常。

      2.家长在夜间有紧急情况,可通过公寓楼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手机、班主任手机联系学生(相关联系电话通过班主任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3.家长白天上课期间有紧急情况,可通过任课教师、班主任电话联系学。

      4.周末开展各种社团活动,以丰富学生周末生活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场所。

      三、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处理

      1.学校全体职工、大德育大安保等各类人员不定期对学生教室、寝室开展检查,各班级加强管理,在校园内发现学生一次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科任教师、班主任、各部门可暂时收缴,并转交德体卫艺处统一贴标签存管,直到学期结束后交还学生家长。

      2.发现一次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扣各班月考核纪律分0.2 分/次,共5分,扣完为止。

      3.全校学生相互监督举报,发现学生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违法违规,按学校相关制度给予奖励。

      4. 学生在校内偷玩手机或使用备用机,且本人不配合、家长不支持教师教育管理的学生,学校会责令家长带回教育或按学校的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5.违规使用一次手机的学生,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使用两次手机的学生,记过处分且记入学生个人档案;违规使用三次手机的学生,勒令退学或劝其转学处理。

      6.特别说明: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违规带进校的手机,如果出现遗失、损坏由个人承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尊敬的家长,请您在收到并阅读完这封书信后,能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自行收回学生的智能手机,使学校发起的整治活动能够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最终使孩子放下手机,努力学习,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2021年8月25日

      (来源:泸县建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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