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9-03
近日,泸县云龙镇居民王女士到社区反映,因楼上刘女士家卫生间漏水,致使她家厨房、客厅及卫生间棚顶墙壁被浸泡,影响正常居住生活,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就赔偿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刘女士,了解到双方因产生矛盾无法达成协议后,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多从邻里和对方角度考虑,双方各让一小步,邻里和谐一大步。经过社区工作人员耐心的调解和劝说,双方达成了和解,由楼上漏水的刘女士赔偿楼下受损的费用并协助维修。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人民群众的夸奖。”社区工作人员说道。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应该在调解群众纠纷上多用情,在宣传教育群众上多用心,在组织凝聚群众上多用力。调解纠纷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只有站在群众的角度用心、用情、用力才能调解好群众的矛盾纠纷。(李佳琦)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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