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0-20
10月18日下午,泸州市合江县召开镇(街道)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推进会,对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进行通报,对征收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明晰职责任务,加强沟通衔接,规范高效做好镇(街道)生活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政策宣传、征收上缴管理等工作,积极推进、统筹谋划,确保全县生活污水处理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据悉,为规范合江县、镇(街道)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合江县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切实防治水污染,根据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江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府发〔2020〕71 号), 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合江县污水处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发改价格〔2017〕23号)等文件规定,从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征污水处理费,按各公共供水企业实际销售水量征收,城镇居民用水 0.85 元/吨,非居民用水平均 1.20 元/吨,合江县原已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按现有政策执行。
副县长张霜出席会议并讲话。(张琳 杜明珉)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