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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加大耕地监督监测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1-02

  今年以来,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牵头开展耕地动态监测和卫片监督2批次,完成外业举证和内业分析图斑5308个51020亩,会同市局耕保科指导区县主动完成图斑整改2780个10339亩。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加大耕地监督监测,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一是实事求是,分类整改。严格按耕地卫片监督整改要求,对“三调”后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的,引导群众立即恢复到位;对“三调”后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上违规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出台后产生的图斑,引导立即恢复到位;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出台前发生的图斑积极引导恢复,不能恢复的须予以补足;对于国办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出台后,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上种植果树茶树、挖塘养鱼、种植草皮的,积极引导恢复。  

  二是齐抓共管,强化监测。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田长制度,细化责任目标,明确职能职责。运用遥感卫星与人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国土调查云”“耕地卫片”等技术操作平台,加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日常监管,形成从上至下的齐抓共管局面。

  三是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耕地监督监测成果信息通报和互通互享机制,并对照责任分工,定期会同区县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分析研判耕地变化原因、变化趋势,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嫌违法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严肃查处问责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宣传引导,严控新增。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进农户、进田间地头”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保耕地,护资源”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复耕复种,定期开展耕地粮食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情况的监测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格管控耕地利用。(郭登春)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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