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1-04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松懈,药店是前沿哨点,一定要做好“四类药品”的销售实名登记报告工作。”泸县云龙镇相关负责人强调。

11月4日,云龙镇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督察组重点从两个方面开展检查:一是检查药店测温、验码、戴口罩、消毒、保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检查药店止咳、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报告情况。
据悉,截至目前,云龙镇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零售药店12家,医疗机构1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云龙镇以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前沿哨点作用、保证疫情期间药械质量安全及价格稳定为目的,持续开展零售药房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有效提升了药店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药品市场环境。(熊敏 辛宇)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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