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1-17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积极追诉漏罪漏犯。与江阳区公安分局会签《毒品犯罪案件引导侦查实施细则》,依托派驻检察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件,追捕追诉11人,其中陈松等人运输毒品案实现“零口供”定罪,被法院判处15年-17年有期徒刑不等。
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检察官+警官”实现“1+1>2”。与江阳区公安分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通报毒品案件处置、侦查情况,加强案件联合会商,统一证据标准,从快从严打击毒品犯罪。通过该机制报送的叶某某制造毒品案,被告人叶某某试图通过网络传播犯罪手段以及贩卖毒品,从而逃避打击。本院了解到该案后,高度重视,积极引导侦查,及时批准逮捕,将犯罪扼杀在摇篮之中,最终叶某某未能制造出毒品成品,其社会危害未进一步扩大。
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本院成立“禁毒防毒”专业团队,10名成员专精于毒品案件办理、毒品预防宣传教育,依托“禁毒云课堂”,采用“以案释法+微视频”的方式,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完)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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