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1-07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在点滴工作中照映初心,在司法服务中温暖人心。近日,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法官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不厌其烦耐心做工作,促使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据悉,车某与车某甲抚养费纠纷一案,经龙马潭区法院审理,判决车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申请人车某甲抚养费85800元。车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车某甲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余某的财产线索,经查询,执行法官发现余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执行法官联系车某,责令其给付车某甲的抚养费,车某以家庭困难为由推托。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车某,未果后,将车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消费。
近日,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车某,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情理法并用,督促其尽快支付抚养费用,履行作为一名父亲应尽的义务。车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随后,车某向车某甲支付了5万元现金,后将筹集到的3万余元打入法院账户。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文雯 雷宇婷)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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