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1-24
为深入落实“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喜庆年,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因案施策、精准发力,以坐不住、等不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让老百姓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增强申请人的司法获得感。
近日,在一起涉民生的工伤赔偿案中,纳溪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以案说法、情理并用,为因工致残的申请人讨回了工伤赔偿款,用司法温度温暖了这个寒冬。

申请人在泸州市纳溪区某汽车修理厂工作的过程中受伤,申请人于2021年8月向纳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该汽车修理厂之间的劳动关系,以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赔付。2021年9月,纳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申请人何某某与被执行人泸州市纳溪区某汽车修理厂自愿达成了工伤补偿款支付协议,其中,约定2021年21月31日前支付的6万元,被执行人未如期履行,申请人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询了被执行人泸州市纳溪区某汽车修理厂和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的银行账户、车辆、不动产等财产信息,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刘某某与执行干警取得了联系,表达了自己的困境,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明法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将申请人何某某因工伤致残导致的艰难现状告知了刘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于法于理引导刘某某换位思考,最终,刘某某同意筹钱履行支付义务,至此,该案6万元工伤赔偿款全部到位。
纳溪区法院将继续切实贯彻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查控的“三优先”原则,综合运用各类强制措施,打出确实有效的“组合拳”,确保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质效有效提升,助推专项执行行动取得实效。(谢雅琴)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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