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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推行“三四五”举措,规范落实首问责任制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3-01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推进“民心守护”工程落地落实,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印发《关于规范落实泸州市纳溪区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的实施方案》,创新推行“三四五”举措,有效破解部门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常态化落实“三个”工作机制。常态化培训机制。牵头部门对《首问责任制》进行全面宣传培训。采取“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讲+股室小组学+个人自学+常态化提醒”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工的职业素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履行首问责任的能力和服务意识。常态化考核机制。《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每年年底由牵头部门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逗硬奖惩,严格落实。常态化督查机制。牵头部门将联合政府督查机构、监察机关,持续采取“四不两直”“现场模拟办事”等方式,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暗访督查,严格问责,褒优惩劣。

  全面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制定一个方案。全区各行政事业机关根据《首问责任制》要求,制定具体的可操作落实的执行工作方案,有效推动《首问责任制》落实到位。定好一个岗位。各单位明确专门股室和首问责任总岗,负责首问责任制的日常统筹、台账管理、群众回访、年终考核等。各股室须明确首问责任岗,具体负责本股室首问责任制台账管理、群众回访等。设好一块岗牌。首问责任总岗设置在群众进入本单位首个股室门口,设置相对较大的标识标牌,方便群众第一眼看见。各股室均设置首问责任岗标识标牌,放置在进门第一个工位。建好一本台账。按照“专门股室建立1本总台账,各股室建立1本分台账”方式建立首问责任制工作台账,对本单位首问情况进行登记、管理、考核。纪检部门、首问责任总岗不定期对首问责任岗群众满意度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股室、个人督促整改,并纳入单位目标考核。

  督导落实“五级”工作责任。把《制度》落实作为机关效能建设首要工作要求和长期抓手,严格落实“五级责任”,即: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推动、带头执行;分管领导落实具体领导责任,对标对表、狠抓落实;专门股室落实组织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常态推进;各股室(窗口、办事机构等)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各领导干部职工落实首问责任,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段国海)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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