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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市场监管局:以诉转案,维护消费者权益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3-14

  近日,泸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泸县方洞镇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网络平台“拼多多”销售一款次氯酸消毒湿巾,产品外包装上无生产企业地址,无生产企业联系方式。

泸县市场监管局:以诉转案,维护消费者权益(图1)

泸县市场监管局:以诉转案,维护消费者权益(图2)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泸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某网店购进了该次氯酸消毒湿巾3盒(50枚装),在拼多多进行销售,已销售1盒,违法获得利润92.5元。当事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2.5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积极组织购销双方协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最终当事人赔偿消费者500元,双方达成调解,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下一步,泸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诉转案”工作开展,着力形成“在投诉举报受理中找案源,在违法行为查处中助维权”的良好格局,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付勇)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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