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3-18
“太感谢你们了,感谢你们认真协调,及时处理,帮我挽回了经济损失”。3月16日,云南省的李先生和河北省的鲍先生收到商家赔偿金时,在电话里连连向泸县市场监管局玄滩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3月10日和3月11日,泸县市场监管局玄滩市场监管所接到两位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某网络平台网购了几瓶药酒,到货后商品有刺鼻气味且标识标签不规范,对所购买的商品质量不满意,随即与商家协商,但双方僵持不下,未达成一致意见。两位当事人分别向泸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求助,希望帮助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于是异地网购,接到投诉后,玄滩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与商家进行电话联系,同时邀请消费者参与协调沟通。在梳理事情原委后,发现商家所售药酒不符合规范,工作人员责令商家立即下架被投诉的商品,商家最终同意对李先生和鲍先生分别赔偿2000元、4200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销售方负责人林某表示,会立即下架被投诉的商品,积极整改,诚信守法经营。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也表示非常满意,感谢工作人员帮助维护合法权益。(黎丕南)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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