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6-21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医疗器械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泸州市医疗器械抽检工作特点,以问题导向和风险控制为原则,持续提高抽样覆盖率,圆满完成了2022年医疗器械抽样工作。
一是科学谋划。结合泸州市实际,及时组织抽样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制定抽样方案,为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二是抽检结合。抽样人员重点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使用的医疗器械,特别是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红外测温仪、呼吸机等“五大类”防疫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对被抽样单位的索证索票、进货渠道、产品的购进及销售记录、产品的出入库记录、贮存条件和养护环节等多个方面开展全程检查,并对上年度的抽样检测不合格单位加大监管和抽检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加强宣传。由于医疗器械抽检的样品为免费抽取,抽样人员不厌其烦的向被抽样单位解释抽检的意义和有关抽检法律法规要求。并以此抽样为契机向经营使用单位宣传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增强从业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截至6月16日,泸州市完成医疗器械省级抽样35批次,圆满完成省药监局赋予的2022年省级医疗器械抽样和2022 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质量抽检工作任务。
下一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所抽样品检验结果和抽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涉械市场秩序,切实为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提供坚强保障。(完)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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