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7-20
为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强化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安排,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此次能源计量采取企业自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的范围是:年综合能耗总量1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重点审查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运行情况;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和培训,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等情况;并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提问和查看原始记录等。
通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将帮助企业梳理出能源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高企业能源计量意识,增进企业对标准和技术性规范的理解,促进企业的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有效助推企业绿色发展。(完)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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