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9-29
近期,泸州市古蔺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助企帮扶”百日攻坚行动,充分利用市场监管职能帮助企业纾困。
近日,古蔺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古蔺某公司销售的产品广告宣传语中含有“清热解毒、预防脂肪肝、酒精肝、促进血液循环”等文字。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积极配合并及时整改,本着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古蔺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今年6月,古蔺县市场监管局制发了《古蔺县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实施方案》,梳理特定条件下“首违不罚”清单事项16项,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服务地方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古蔺县市场监管局已办理符合条件不予立案2件、不予处罚8件、减轻处罚88件、从轻处罚54件,累计减少和免于处罚罚款近100万元。(完)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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