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0-27
为了协调、强化城市功能,维持城市高效运行和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发扬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精神,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县城区市容秩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提高站位,细化责任。及时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科学制定创文迎检工作方案,以“清单制”方式,对照安排部署创文工作。成立占道经营整治、户外广告治理、餐饮油烟管控、扬尘治理等专项工作组,分类整治城市“顽疾”,明确责任分工,全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靓丽的城市环境。


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城市品牌建设工作有机结合,针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等薄弱环节开展市容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堆乱放、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补齐短板弱项。实行“三定一标准”制度,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出动执法人员32人下沉至驻街中队,实现责有所归、事有人管、不留空白、没有死角。


持续整治,共建文明。坚持严管与文明劝导相结合,针对个别经营户“门前五包”意识淡薄,执法人员采取“宣传教育+劝导+整治”的原则,先耐心细致地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再帮助商户转移经营物品,督促现场整改。同时,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发放创文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70辆次,累计规范出店占道1800余处,清理“牛皮癣”500余张,规范20家/次工地围挡,排查户外广告700余处,整治餐饮油烟24家,清理各类杂物100余吨。通过各种专项行动共同发力,城市容貌焕然一新,市民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多措并举抓实抓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刘勋钰)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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