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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八部门携手推进食品安全志愿服务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1-12

近日,泸州市食品安全办、市文明办、团市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推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旨在推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激活志愿者队伍在社会监督、食安创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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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要求,推进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延伸到基层食品安全治理的方方面面,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指导意见》强调,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建立覆盖广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食品安全志愿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一批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品牌项目,组建起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骨干队伍,强化市、县、镇(街)、村(社区)多级联动,促进食品安全办、文明办、团委、教育体育、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与资源共享,实现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指导意见》指出,发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要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服务管理、丰富内容形式、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下功夫,聚焦打造食安志愿服务组织队伍,加强食安志愿者专业化培训,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志愿服务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参与“共护食安”志愿服务、食品安全“五进”、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快检实践活动、食品消费维权、打击食品安全谣言等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有效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与基层社会治理同向发力,打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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