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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批”到“备案”,江阳区发放首张《诊所备案凭证》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14

  “没有想到,开诊所改为备案后这么方便!”

  “准备的材料少了,办理的流程少了,而且当天就能领到证。”

  近日,在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卫健窗口,市民李女士拿到中医诊所备案凭证,觉得流程很便捷。这是江阳区发放的首张《诊所备案凭证》,标志着江阳区全面开启诊所备案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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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诊所正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是自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以来的又一重大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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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场办理,当场领证,诊所备案制取消了原来审批制中的现场勘验环节,改为发证后及时监督,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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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只需按规定填写《诊所备案信息表》并按要求报送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无需现场勘验,材料审核合格后直接发放《诊所备案凭证》,极大地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三)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四)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诊所规章制度;

  (七)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八)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九)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办理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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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址:

  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咨询方式:

  0830-3123849

  下一步,江阳区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落实新政要求,把江阳区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更换为《诊所备案凭证》,助力行政服务提质增效,更好地满足江阳区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多层次的诊疗服务需求。 

(来源:江阳发布 图文:张红)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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