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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建校选派师生代表参加泸县人民检察院首批“校园法治护航员”培养活动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4-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4月14日,泸县建校选派师生代表参加泸县人民检察院首批“校园法治护航员”培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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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枫为首批“校园法治护航员”颁发聘书

泸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相关人员、泸县建校教师2人及受聘“校园法治护航员”的10名学生先后到玉蟾人民法庭、泸县监管中心、泸县禁毒教育基地现场参观体验,在泸县人民检察院聆听法治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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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校园法治护航员”的同学在玉蟾人民法庭旁听了一场完整的刑事庭审过程,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判决等环节,切身感受法律的神圣庄严,明白所有的犯罪行为都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对法律永存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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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看守所副所长朱林讲解了泸县看守所的功能和责任以及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日常生活和管理情况,同学们“零距离”参观了接待大厅、AB门、律师会见室等区域,直观感受到自由的弥足珍贵,坚定知法懂法守法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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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公安局禁毒办警官孙雪风在泸县禁毒教育基地以有奖知识问答的方式为同学们生动地科普了毒品种类和分辨方法,从全球毒品形式、明星吸毒案例、吸毒的危害、禁毒行动几个方面进行讲解,通过VR探访瘾君子、电脑合成“吸毒后的你”身临其境感受吸毒的危害和恐怖,呼吁同学们积极学习禁毒知识,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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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彭艳介绍校园法治护航员的职责与义务,即承担普法宣传活动、作为强制报告哨兵、履行学校监督职责。“担任了泸县人民检察院的校园法治护航员,我倍感荣幸,也会履行自己的职责,向同学们宣传法治,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和大家的合法权益,会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将法治意识在校园里、生活中传播下去的”21级保育3班代鹂同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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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培养活动是泸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为抓手,通过“校园法治护航员”带动发挥学校的教育优势和辐射功能,有效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所学校的良好效果。

(来源:泸县建校)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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