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5-12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共识:永乐村5组自愿将‘烂池子’的一半产权(约450平方米,包括现有的池基、池干、淹没区),转让给永吉村7组,转让后‘烂池子’的产权全部归永吉村7组所有……”。
近日,一场关于解决古蔺县永乐街道永乐村5组与永吉村7组近700人饮水问题的协商会议在永乐街道进行。通过“有事来协商”平台,在县政协委员、司法所、法治办、水务所、永乐村村委、永吉村村委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据悉,“烂池子”原为两个组的村民在上世纪70年代共同修建,20多年前被洪水冲坏后就处于闲置状态。2022年4月,永吉村7组准备修复“烂池子”用于人蓄饮水时与永乐村5组发生争议,一直未达成一致协议,导致水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两个组的群众意见较大。
通过调查核实,永乐街道决定把解决这个跨村跨组的用水问题作为“有事来协商”议题组织好,实施好。古蔺县政协委员、永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冷蛟带队实地调研“烂池子”的面积、占地、淹没区、管道、受益农户等情况,详细了解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别在两个组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两个组群众对此事的想法,并收集整理群众的诉求,达成初步意向后再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协商。
“如果永吉村7组要改扩建‘烂池子’用于人蓄饮水,那么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给我们,毕竟我们有一半的所有权,而且5组有8家人需要这个池子来解决人畜用水……”永乐村5组汪某表示。
“产权转让后,我们可以保障这8家人的人畜用水,且当‘烂池子’水位高于1.5米时,原受益于‘烂池子’灌溉的农户,可以向我村申请灌溉用水,水费收取参照永丰水库用水标准执行……”永吉村7组熊某表示。


协商会上,大家就“烂池子”的产权、修缮方案、后期人蓄饮水、灌溉用水的管理办法等进行协商和探讨,最终达成共识。至此,双方群众代表对自己先前的鲁莽和冲动互表歉意,握手言和,协商议事会议圆满完成。
通过“有事来协商”议事会,加强了干群之间的沟通交流,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凝聚了永乐发展力量。(唐洁)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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