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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名党员干部酒驾被通报!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1-07

一、长宁县古河镇群益村原党总支副书记赖小平酒后驾驶问题

2017年9月22日晚,赖小平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长宁镇泽鸿路被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古河镇纪委给予赖小平党内警告处分。

二、长宁县长宁镇天星村党员杨泽君酒后驾驶问题

2017年8月30日13时许,杨泽君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长宁县人民医院附近被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长宁镇纪委给予杨泽君党内警告处分。

三、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党员谢永权酒后驾驶问题

2017年10月23日,谢永权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长宁镇025县道乌龟石至天房头200米处被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龙头镇纪委给予谢永权党内警告处分。(来源:清廉长宁)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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