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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内江两地交警交叉执法,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7-03

“你好!我是泸县交警,现正同内江公安交警开展联合整治,请靠边停车,麻烦出示一下驾照和行驶证。”

6月30日上午,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内江公安交警在泸县玉蟾大道彩虹桥开展全省第二次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泸州、内江两地交警交叉执法,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图1)

当天,泸县交警大队与内江公安交警在泸县城区车流量较大的彩虹桥桥头设置临时检查点,重点对电动车非法安装晴雨伞、摩托车不戴头盔、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两地交警部门通过联勤联动、交叉执法,进一步保障执法的公平公正,促进执法产生良好的效果。

泸州、内江两地交警交叉执法,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图2)

入夏以来,随着天气逐渐炎热,电动车摩托车私自加装晴雨伞以及不愿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上升趋势,不仅给交通安全带了极大的隐患,也影响城市文明形象。记者在该检查点看到,10分钟内,已有10余辆非法安装晴雨伞的电动车、摩托车被交警拦下,并现场拆除了晴雨伞,对于无法现场拆除的,则责令驾驶员及时自行拆除。整治过程中,民警在依法给予处罚的同时,还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向车主们讲解加装晴雨伞存在的隐患,通过劝导宣传,大部分驾驶人对集中整治行动表示理解支持,主动配合民警当场拆除。

泸州、内江两地交警交叉执法,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图3)

据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田彬介绍,加装晴雨伞改变了车辆原有的结构,影响车辆的稳定性和平衡性,不仅容易造成车辆侧翻,而且遮挡驾驶员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该大队也呼吁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勿在摩托车、电动车上加装晴雨伞,需要骑行出门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参与联合整治的内江市公安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曾小军告诉记者:“内江、泸州两地地域相邻,平时在工作中也有相互协作和帮助,今天按照总队要求,与泸县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也是进一步加固了两地之间交管工作的交流与配合。”

泸州、内江两地交警交叉执法,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图4)

据悉,此次开展全省第二次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是按照四川省交警总队安排部署,相邻的泸州、内江两地交警部门交叉执法,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截至当天上午11点,两市交警部门共查获机动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8起,车辆未年检3起,机动车超员2起,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4起,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头盔7起,摩托车乘客未戴头盔3起,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头盔3起,暂扣脱保摩托车2起,暂存电动车加装伞具46把。(来源:泸州号外)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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