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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贡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有变化,三男子违规被处罚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1-08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已经家喻户晓,大部分群众都能自觉遵守,但仍有个别人心怀侥幸,顶风燃放。近日,自贡三名男子就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1月1日晚,胡某为向女友求婚的时候营造浪漫气氛,怀着侥幸心理在舒坪街道某处燃放烟花爆竹,被赶来的民警现场挡获,最终胡某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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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涂某高、郑某在高新区卧龙湖公园附近的公路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7箱,最终,涂某高、郑某二人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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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具体如下: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主要街道、乡镇,以及高新区全区域,违反将被处罚。

自贡市禁燃区域

自流井区:新街、郭家坳街、五星街、东兴寺街、舒坪街、仲权镇、荣边镇所辖区域。

贡井区:贡井街、筱溪街、长土街、艾叶镇、成佳镇、建设镇、桥头镇、龙潭镇所辖区域。

大安区:大安街、龙井街、和平街、凤凰街、马冲口街、凉高山街、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镇、三多寨镇、何市镇所辖区域。

沿滩区:沿滩镇、卫坪街、仙市镇、王井镇、邓关街、兴隆镇、瓦市镇、黄市镇、永安镇所辖区域。

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全部区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区域。

荣县禁燃区域

禁放区: 在荣县城区,东至内荣高速S56荣县东收费站,南至乐自高速公路S66荣县南收费站,西至旭水大道与G348交叉口,北至双溪水库所围范围,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点:文物保护单位、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车站等交通枢纽;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集贸市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内。

富顺禁燃区域

富顺县富世、邓井关、东湖三个街道行政区域内全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以下六类地方也被列为禁放点: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内

违反规定处罚

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并积极劝阻、举报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欢迎大家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10。

(来源:自贡网)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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