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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房源1492套!宜宾20人拿到了安置房票!可买这些房子……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6-03

  6月2日上午,宜宾三江新区首批房票颁发仪式举行,活动现场,20名市民代表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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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为丰富宜宾市征地征收住房安置补偿方式,加大市场化安置力度,提升安置效率和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1月,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房票安置制度丰富征地征收住房安置补偿方式的通知》,此制度首先在三江新区试点。

  政策解读 

  什么是房票安置?

  房票安置是在现有的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模式上创新的一种安置模式,是指征收人比照货币补偿或实物安置政策,将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房源池房屋的征收安置行为。

  三江新区房票安置适用范围、对象及房源

  2022年1月16日后,三江新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以及临港经开区范围2018年4月1日后签约的还房待安置人员。首批房源池为金科城、龙栖湾两个小区,房源共计1492套。

  三江新区房票安置程序

  1、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三江新区房票安置补偿协议、发放房票。

  2、在房票使用期限内,被征收人在房源池中选购房屋,使用房票抵扣购房款。

  3、房票自出票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有效,被征收人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房支付,逾期将视同自行放弃相关补助及奖励。

  三江新区房票使用规则

  1、房票实行实名制,对象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安置人员,不得转让、买卖、抵质押、非法套现,非直系血亲、非配偶间不得赠与使用;

  2、被征收人直系血亲、配偶使用房票应持有被征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实际使用者关系证明材料以及被征收人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3、被征收人应当妥善保管房票,如有遗失,被征收人应及时到房票签发机关申请办理遗失登记,按要求进行登报遗失作废声明后,房票签发机关核实,重新出具房票,原房票上权利人已经约定(或承诺)的事项继续有效;

  4、严禁伪造、变造房票及房票重复使用兑现等行为,否则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房票票面金额不计息。

(来源:宜人宜宾)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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