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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内江多地发出“禁令”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8-23

  重要通知,内江市市中区、隆昌市、资中县相继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威远县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详情请看!

内江市市中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开区管委会,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持续高温极端天气,火险气象等级 5级,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2 年森林防火禁火命令》,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发布封山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封山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二、封山区域

  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凌家镇、龙门镇、乐贤街道辖区内重点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火场所在镇(街道)、有关单位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内江市市中区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内江市市中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8月22日

隆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持续高温极端天气,火险气象等级五级,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隆昌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发布封山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封山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封山区域

  隆昌市国有林场的林区、古湖街道、金鹅街道、界市镇、响石镇、圣灯镇、石燕桥镇、石碾镇、云顶镇等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镇(街道)、有关单位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市森林防灭火报警电话:12119或0832-3909119)。

隆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8月19日

资中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近期持续高温极端天气,火险气象等级5级,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资中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禁火命令》,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发布封山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封山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封山区域

  资中县国有林场管辖林区,新桥镇、双河镇、公民镇、鱼溪镇、铁佛镇、罗泉镇等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镇、有关单位、110(公安机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报警电话:12119或0832-5605991)。

资中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8月22日

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应对近期高温天气,坚决防控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现发布禁火令如下。

  一、禁火期:2022年8月21日至8月31日止。

  二、禁火范围:威远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林地(竹林)及其林缘周边距离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城市市区除外)。             

  三、森林防火区和禁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以及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提交野外用火申请。经许可并按照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

  五、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与义务。凡阻扰、妨碍相关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或直接拨打威远县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告。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威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来源:微甜城、我是隆昌、弘资中、威远县人民政府)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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