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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补20万元,宜宾已有住宅增设电梯“福利”来了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9-04

日前,《宜宾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财政奖补办法(2022—2026年)》印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针对其中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近日,记者从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宜宾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022—2026)问答》出炉,解答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

一、本次增设电梯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于2015年5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以上的住宅。

◆(二)不属于单一产权住宅、个人自建房或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棚户区改造计划。

◆(三)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抗震、结构、消防等相关要求。

二、增设电梯的建设原则是什么?

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的原则。

三、政府补贴的实施时间是多久?

5年,即2022—2026年。今后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四、增设电梯的具体奖补标准是多少?

◆(一)每安装一部电梯,经审核符合奖补条件的,财政奖补20万元。

◆(二)4层以下住宅(以规划部门认定为准)增设电梯不奖补财政资金。

◆(三)财政资金仅对电梯增设进行一次性奖补,不包含电梯运行、维护等后续资金。

五、增设电梯需要哪些业主同意?

◆向本单元全体业主征求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增设。

◆需要占用道路、绿地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及其义务

◆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以同意电梯增设的业主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电梯增设意见征求、方案制定、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使用维护等相关工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产生的新增建筑面积,由该梯号(幢或单元)全体业主共有。

七、政府奖补资金审批支付程序、资料有哪些?

◆增设电梯已竣工验收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的,由实施主体持以下6项资料到县(区)住建部门审核,由县(区)住建部门向县(区)财政部门申请划拨,最后由县(区)住建部门一次性拨付到实施主体。

(一)增设电梯梯号业主表决材料。

(二)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意见。

(三)施工图审查意见。

(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六)电梯使用登记证明(电梯权属归该梯号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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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人宜宾APP)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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