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1-03
为全面压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隆昌市出台印发了《隆昌市2023年度耕地保护暨田长制工作要点》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办法》以及《隆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十二条措施》。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采取硬措施高质量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一起来看隆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要求:
耕地上可以种植什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料生产。
永久基本农田“四个严禁”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提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1)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3)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4)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严禁占用耕地“六个严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料生产。
(来源: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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