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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长宁开展“12.7”重大责任事故案善后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2-11

  12月10日晚,宜宾市长宁县官方微博长宁发布发布消息称:长宁县下长镇永利村“12.7”非正常死亡案发生后,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涉事人员沈某某、邱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

  据长宁发布消息称:长宁县下长镇永利村“12.7”非正常死亡案发生后,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涉事人员沈某某、邱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涉及的“古下路”建设工程项目是经过相关部门立项、规划选址、环评、用地预审等程序的合法合规的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

  “12.7” 重大责任事故案发生后,长宁县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善后安抚和调查处置工作。县公安局积极开展现场勘查,外围调查,现场模拟测试,进一步锁定证据;县安监部门启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程序,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还原事实真相,正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下长镇和县交通部门安抚家属,疏导当地群众情绪;纪检部门根据侦查结果,已主动介入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县群工局、交通运输局、下长镇等单位组成工作组,督促施工单位主动与死者家属就妥善解决死者善后事宜进行磋商对接,双方对赔偿等相关善后事宜正在协商中。

  目前,事发当地社会稳定。(记者 李春雨)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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