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1-29

为进一步加大民警在处理事故执法当中的规范化,11月28日上午,叙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大队全体民警在大队五楼会议室召开法制培训会,会议由副大队长主持召开。
会上,结合近期开展的专项整治,副大队长首先组织全体民警共同学习《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四川省公安交警执勤执法指南》、《四川省公安交警整治“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执法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各中队在事故处理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交通事故中同样的行为,存在不同的处理结果,也会造成不同的社会影响,因此处理交通事故应公正执法;非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移送问题,各中队要进行清理,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应移送的要在12月15日前移送。
副大队长对各中队处理交通事故作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同时要重视调查取据的合法性和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规范的执法模式,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事故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应沉着冷静,明确分工,负责调查走访的民警应向事故当事人初步了解案情,掌握事故当事人及目击证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以及通讯联系方式等等,以拟定询问方案;推行警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从而达到约束民警对民警执法情况的监督。(完)蔡洁 鲁泽前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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