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1-30
近日,泸州市泸县太伏镇35名“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对象的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每人获批6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
据悉,“阳光家园计划”是泸州市2011年民生工程之一,除了对公益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资助外,还将对年龄在16岁-60岁之间、享受低保且无业无固定收入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残疾人,实行居家护理补贴。该镇今年将“阳光家园计划”列为4件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之一,此举受到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称赞。
为了做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这项惠及残疾人的实事工作,该镇残联制定了《“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阳光家园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村(社区)开展实地调查,组织符合条件范围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公开报名,经村委(社区)推荐,镇残联初审,“阳光家园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公示、确认等组织程序,批准35名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重度身体残疾人为今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对象。(完)太伏镇 潘冬发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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