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2-07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召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大会,这标志着江阳区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制度。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廷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廷俊在会上指出,省政府将江阳区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惠民决策。建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群众“老有所养”的根本所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陈廷俊要求各乡镇街(景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其基本要求,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摸清基础底数,搞好宣传发动,加强政策引导,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握政策,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安排部署了江阳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签订了相关责任书。
据悉,江阳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江阳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按年缴费,缴费档次设为一年100—1000元,供参保农村和城镇居民自主选择。对选择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3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35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70元。(完)李盛琴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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