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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6部门联合整治高速路违法加水点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2-30

  12月29日,泸州市叙永县政府以叙府布〔2016〕29号文件发出《关于严禁在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从事非法加水活动的通告》,对在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从事非法加水行为进行整治,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通告对非法占用土地私自搭建非法加水场所,私拉乱接电力设施用于非法加水,未经批准非法取水给车辆加水谋取利益,未经审批非法从事加水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和应急车道上停车加水5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禁止,明确由国土、水务、住建、工商质监、交警、电力管理6个部门对每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后,违法者必须立刻停止违法行为,并在一日内自行撤除违法设施设备。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自行撤除违法设施设备者,或拒绝、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处置并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赵学龙)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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