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听网 发布时间:2017-01-04
记者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起,凡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在泸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多家新闻媒体上公布。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等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七种已经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每季度将在局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这七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包括: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记者 熊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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