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1-04
2016年,泸州市叙永县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5个100%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强化“知责、履责、尽责、问责”意识,实现全年学校安全“零事故”目标。
目标定责100%。叙永县教育局分别与叙永县政府、泸州市教育局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修订《叙永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制》,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股室安全工作责任。实现目标定责100%,确保责任落实不悬空、无空档。
体系建责100%。构建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印发《关于落实学校安全“五级五覆盖”责任制的通知》,各学校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将“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内容印制上墙,实现了“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100%全覆盖。
岗位分责100%。充分发挥责任书“紧箍咒”和“瞄准镜”作用,根据岗位工作职责拟定《岗位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分别与所辖村小、完小、民办学校和学校中层干部、班主任、科任教师、后勤人员、临聘人员签订,全年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风险促责100%。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风险保证金制度,明确责任风险保证金的交纳、管理、奖惩、监督等工作,按照本年度交纳风险保证金总额的100%返还,探索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激励约束机制。
倒查追责100%。实行教育局领导及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领导联片、干部对点,指导检查学校安全等各方面工作,做到包联全覆盖。机关领导干部所联系乡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除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外,按照乡镇联系人、引发事故所涉及的相关业务股室、分管股室的局领导、联片局领导、安全办、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主要局领导的先后顺序追究事故责任,做到责任人员100%倒查追究。(赵学龙)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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