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1-06
昨日,记者从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宜宾市委的总体部署,宜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宜宾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月7日召开,预计会期为5天。
据悉,此次会议除审议政府、人大及“两院”6个工作报告外,还要审议宜宾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
奠定立法坚实基础
首部地方性法规将提交审议
据宜宾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历智介绍,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宜宾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宜宾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宜宾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宜宾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关于设立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选举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宜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此次会议除审议政府、人大及“两院”6个工作报告外,还要审议宜宾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这是宜宾市继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又一项重要工作,将为该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奠定坚实基础。
增设两个专门委员会
增强地方立法专业水平
“《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通过后,将成为宜宾市今后地方立法的重要程序遵循,有助于推动宜宾市地方立法有序发展。”对于即将召开的宜宾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针对地方立法的看点,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北方进行了介绍。
他说,在宜宾市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宜宾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增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两个专门委员会,并选举产生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两个专门委员会成立后,将负责把控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入口关,具体承担地方性法规草案的专业审查任务,从而增强地方立法的专业化审查能力和水平,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应该说本次人代会的召开,对于推动宜宾市地方实体立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孙北方表示,专门委员会的增设和地方立法程序的通过,切实解决了此前影响宜宾市地方实体性法规及时出台的审查环节缺失、立法程序不健全的问题,为宜宾市在明年出台地方实体性法规做好了铺垫。
据了解,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可以在三个环节参与该市的地方立法活动。首先是在制定地方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环节,可以围绕地方立法授权范围,站在全市角度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其次是在起草地方性法规环节,可以通过立法论证会、听证会等渠道,就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提出意见。此外,在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后,就法规实施的效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意见,发挥法律实施的监督、检验作用。(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伍雪梅)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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