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1-06
近年来,泸州市叙永县采取五种不同的督查方式,进一步落实督查责任,扎实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常规督查。叙永县教育局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村小、完小和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部署、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管理、学校日常防范等情况作督查。2016年,共计开展常规督查90余次,督查对象涉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点330余所。
专项督查。叙永县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对辖区内学校开展了安全工作专项督查。一年来,共开展春秋期学校开学安全、汛期学校安全、百日攻坚战、在建工程安全、年度安全专项督导评估等专项督查7次。
联合督查。叙永县教育局联合安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燃料安全”专项督查,督促学校进一步落实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储存规范、使用安全。
痕迹督查。督促学校按时上报安全隐患台账信息和各项安全工作资料。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痕迹化要求,将文字、图片等资料上报情况纳入安全工作日常考核,强化学校安全痕迹化意识。
平台督查。叙永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安办通过“叙永县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监管系统”网络平台,及时督查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赵学龙)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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