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2-12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梅 勇为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陈柯剑为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顺蓉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张 权为泸州市水务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泽军为泸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蜀博为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 苇为泸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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