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泸县司法局创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通过验收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2-14

    12月13日上午,泸县司法局创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验收汇报会在县司法局举行。泸州市文明办主任古安伦、创建处处长段剑飞等领导,在泸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中显、县文明办主任张兴平、科长罗庆梅等陪同下,到泸县司法局检查指导了该局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县司法局局长李生元向市、县精神文明办领导作了详细的工作汇报。他从九个方面介绍了司法局近一年来在创建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司法局在创建工作中,落实了创建工作责任、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共事、和谐创业,为创建最佳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提升了内涵,体现了司法系统规范有序、廉洁敬业的精神风貌,形成了创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的特色和亮点。使泸县司法行政工作出现了“四个新”(即: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突破、司法行政业务有了新发展、司法行政形象得到新提升)。

    验收期间,市文明办创建处处长段剑飞还查阅了司法局创建最佳文明单位的相关档案材料,通过“听、看、问”等多种形式对司法局创建最佳精神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到场的市、县相关领导一致认为,县司法局在创建最佳精神文明单位工作过程中,高度重视,齐抓共管,不仅将创建工作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而且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系列活动,工作落实到位,创建扎实有效,硬件建设、宣传工作、环境治理等方面都很有特色,符合市级最佳文明单位验收条件。

    泸州市文明办古主任同时希望县司法局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力争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档次,凭借创建的东风,将司法行政事业推上又一个崭新的台阶。 (完)泸县司法局 林叔伦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