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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强化市场执法协同监管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1-09

  去年以来,泸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切实担负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一手抓市场监管机制健全,一手抓市场执法协同监管,确保泸县市场平稳有序。

  一是理顺监管机制和执法模式。统一执法事权,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力求市场监管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衔接有序、配合有力。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7类317项,其中行政处罚238项、行政强制25项、行政检查24项。积极建立以大数据运用中心为载体、以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以信息公示为核心的“互联网+市场监管”机制,深化“网渔式”工作法,推进“宽进严管”。统一执法要求,落实综合执法,加快推进工作流程再造,推动基层监管所实现组合转变。共召开办案交流会2次,组织全市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1次。

  二是深入开展“红盾春雷行动”。立足工商分级管理实际,充分强化核心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协同共治。在新体制新形势下,更加主动地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基本职能,大力开展“治虚假强维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树立了监管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行动***查办各类案件156件,查获没收日化品、建材、服装、酒类等假冒伪劣商品价值20.8万元,全局编发红盾春雷专刊15期,在全国各级媒体发稿121篇,县委书记亲自对泸县局“红盾春雷行动2016”作出批示肯定,该局“红盾春雷行动”再次荣获全省先进集体。

  三是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围绕市场秩序热点问题,整合优势力量和执法资源,深入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有力打击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行动***查处32起不正当竞争行为,案值28.7万元,其中查办了某科技公司等商业贿赂案2件。

  四是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大网络监管综合信息平台运用力度,夯实“以网管网”基础。深入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特别加强了投资理财、医疗、房地产、酒类、农资、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虚假广告的治理。强化广告日常监测,构建网络打假平台,在适用新《广告法》执法办案上取得新突破。专项行动中,共监测各类广告7000多条,立案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件,案值2.9万元;全年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38件。目前网络平台经营主体已建档95户,其中72户通过了电子标识审核。(黄荣 戴庆)

 

 

编辑:杨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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