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2-16
为使广大职工得到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有效降低职工住院医疗负担,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积极推行“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保险金额统一由街道出资,保险金60元/人,保险期一年。在保险期内,职工若生病住院,除报销社保外,还可按余下自费金额的60%再报销住院医疗互助合作险。
今年7月份,街道职工虞刚生病住院,花费36000余元,除了报销社保外,还报销了住院医疗互助险4100元,本人实际只承担了住院医疗费2000多元,享受到了保险带来的实惠。(完)华阳街道 李冰洁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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