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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达公司 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2-29

    近日,威达公司纪委下发《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贯彻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利用打招呼、发廉洁短信、诫勉谈话等形式,随时提醒各级领导人员做到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过一个廉洁、健康、文明、和谐的节日。

    各级领导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同时要从构建和谐企业的高度,安排好节日期间职工群众生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家中,着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使职工群众体会到企业的温暖和各级领导的关心。要高度重视来信来访,依法及时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好不稳定因素,切实把影响企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巩固和发展公司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各单位纪委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对顶风违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重申以下“十二不准”纪律:不准借节日之机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收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务等据为己有或私分;不准违反规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漠视职工正当要求或以为职工办好事为借口侵害集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不准为私情私利向下属单位推销或介绍推销过节用品;不准违反规定截留、克扣、拖欠职工工资;不准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拜年、走访;不准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私分公款;不准公车私用、私驾;不准用公款参与各类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利用生日喜庆和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杨鸿琰  陈文明)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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